5死13伤!广州宝马撞人案:幸存者一句话,看哭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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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 刘娜
首发公众号 | 闲时花开
那一刻,当他开着宝马车,撞向无辜人群时,他已经站到了良知和法律的对面。
01
闹市区的惨案
地狱空荡荡,恶魔在人间。
1月11日,农历腊月二十,还有10天就要过年了。
17时34分,晚高峰开始,广州市天河路与体育东路交叉口,人车人海,各行其道,非常热闹。
绿灯亮起,斑马线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,开始移动。
突然,一辆黑色宝马SUV,突然蹿出,加速油门,以时速100+的速度,从斑马线上拦腰撞去。
犹如,一颗冲击力极强的炸弹,突然扔到猝不及防的人群中。
非机动车道上无辜的人群,瞬间被“炸”得尸首不全,死伤一片。
撞了人群的黑色宝马,根本没有刹车的迹象,而是沿路狂奔而去。
就像,脱缰的野马,在闹市街道横冲直撞,又把路上一个骑电动车的无辜百姓撞飞数米远后,继续发疯往前开。
直到,广州警方迅速出动,在各个路口设置栅栏,将其逼停。
黑色宝马在逃逸倒车过程中,还故意撞伤一名设卡拦截的警察,并试图再次逃窜。
诡异的是:
被逼停前后,宝马司机打开车窗,把手中的百元大钞,先后数次,往车窗外一把一把地撒去。
快速出动的警方,将其制服后,宝马司机竟然面带微笑,大言不惭地对警察说:“自己人啊,阿sir,别搞我……”
他是谁?
他为什么要撞向无辜的人群?
他在这个年关,让多少家庭瞬间家破人亡?
02
幸存者的哭声
案发后,广州警方第一时间发布了消息:
这起惨案,当场造成5死13伤。
广东公安发布@网络
现场流出的越来越多的视频和照片,还有目击者的讲述,让我们在无比揪心、无比悲愤、无比愤怒中,看到了事发当时,受害者的惨状。
多位讲述人证实:
现场一位妈妈,哭声响彻半条街,附近写字楼上的不少人,听到她的撕心裂肺的哭声,都忍不住潸然泪下。
她带着两个孩子出门,其中一个被当场撞亡。
她守在孩子身旁,质问苍天大地:
“我只是带女儿出来买新衣服过年,为什么要这样对我?”
这一句话,看哭全网:
她只是带孩子们买衣裳,瞬间家破人亡!
还有一张照片:
他拖着受伤的腿,绝望地撑起身子,爬向生死未卜的女人和孩子。
让人看得心碎。
还有一个外卖小哥,被撞后躺在地上,外卖车子里的东西散落一地。
另一个外卖小哥无比心痛地,站在这个同行身旁,一脸悲戚。
因为伤者都被救护车及时拉走。
留在原地的,多是逝者。
他们何其无辜。
他们只是广州这座2000多万常住人口中,普通又渺小的一个。
在这个岁末,他们刚刚下班,出门办事,高高兴兴去买衣裳,或者只想着尽早把外卖送到客户手中。
只因那个猖狂的司机,和这场突发的灾难,他们就被永远地留在了这个农历旧年。
人间惨案,不忍直视,每个消逝在街头的生命背后,都有一个乃至几个家庭的支离破碎。
肇事者,罪该万死。
03
请判他死刑
1月11日晚,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宝马车司机温某的父亲。
他说,儿子大学毕业后,在自家店里当帮手。
事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,本来儿子要出去买东西,说是去找朋友。
当他收拾好东西准备走时,发现儿子一个人开车走了。
肇事司机的父亲的回应@网络
儿子为什么要撞人?
父母并未说清楚。
但父母要承认的事实是:
他们的儿子,“杀”死了很多人,也站到了所有心存良知者的对面。
懂法律的朋友说:
闹市街头,撞向无辜人群,此类罪行,只涉及两个罪名:
交通肇事罪。
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前者是过失犯罪,后者是故意报复社会。
区分的标准,并不以造成多少人员死伤,来判定。
而是通过其客观行为,反映出来的主观心态,来判断。
交通肇事是主观不希望事故发生,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,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。
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则是故意造成不特定人群的死伤为目的。
从广州流传的视频来看:
在闹市区高速撞向无辜人群;
事故发生后毫无减速行为,继续高速行驶,且在行驶过程中再次造成惨烈车祸;
被逼停后,不是选择救治伤员,伏法认罪,而是撒钱搞事,撞伤警察后,试图再次逃逸,最后被警方控制……
这一系列行为,都反映出其故意犯罪的动机。
死刑无疑。
是的。
此刻,我们不关心宝马车司机经历过什么。
我们只知道,当他开车故意撞向无辜人群的那一刻,他就站在良知和法律的对面,与我们不共戴天。
惟愿法律严惩。
04
祝你平安
还有9天,就要过年了。
江西夜间路祭的人,19死20伤;
去海南旅行的甘肃一家人,4口全部溺亡;
悲伤和意外,从未停下残暴的脚步。
死亡和无常,从未远离人间的烟火。
惟愿远方的亲爱的你,照顾好自己,好人好运。
2023年,平安活着,就是好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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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时花开(ID:xsha369):作者刘娜,80后老女孩,情感专栏作家,文艺也理性,温柔也死磕。新书《见字如面》全网热销中。文中图片来自网络,特此说明。